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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服務缺陷 訴至工商獲賠點擊次數:2370
發布時間:2013-03-26 20:4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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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內容】近日,福州的陳先生帶著家人到南靖旅游,并于當晚入住南靖某酒店,房費598元。旅游本是放松心情的高興事,結果酒店一整晚都沒有供應熱水,馬桶也沒水,這可給陳先生愉快的心情添堵了。與酒店交涉,但酒店一直無法妥善解決,陳先生撥打12315電話求助。
【調解過程及結果】接訴后,南靖土樓12315服務站的工作人員立即趕赴該酒店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經調解,酒店方同意退還消費者人民幣200元。
【案例評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酒店方應該在消費者正常接受服務的情況下保證服務的質量,但是消費者入住酒店后沒有熱水,馬桶也停水,酒店方無法保證服務質量,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